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王璞浮雕。 保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(shìwùjú)供图
抗日战争中,涌现出(yǒngxiànchū)一批小英雄。他们顽强拼搏(wánqiángpīnbó),流血牺牲,可歌可泣,永远活在了人民心中。王璞就是其中的一位。
王璞,也作王朴,1929年出生,是河北省完县(wánxiàn)(今顺平县)野场村人。七七事变后,战火很快烧到了王璞的家乡(jiāxiāng)。
日寇烧杀抢掠的凶残行为,让(ràng)王璞幼小的心灵燃起民族仇恨的烈火。他从小跟随父母参加抗日活动(huódòng),11岁时被推选为村儿童团团长。当得知八路军是打日本鬼子的部队(bùduì),年幼的王璞梦想成为一名(yīmíng)八路军战士。
王璞经常带着儿童团(értóngtuán),站岗放哨查路条,给八路军送信带路,开展拥军优属活动。他还在抗日小学的墙上(qiángshàng)贴上了一张《抗日公约》,要(yào)“誓同日本帝国主义斗争到底”。
为了对付日寇“扫荡”,民兵大搞地雷战,王璞不仅学习布雷,还(hái)学会了造雷。一次(yīcì),他用自制的地雷炸死一个汉奸,还协助(xiézhù)民兵抓住了两个鬼子。
1943年春天,日军对唐河(tánghé)两岸进行“扫荡”。作为八路军冀中军区后勤供应处,野场村成了日军的重点“扫荡”目标。同年(tóngnián)5月(yuè)7日,因汉奸告密,日军突然包围了躲藏着200多名群众的后石沟,并在山坡上架起了机枪,威逼群众说出(shuōchū)八路军的枪支、弹药、粮食(liángshí)与服装的埋藏地点。
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怒视敌人,始终没有人出声。恼羞成怒的敌人以对(duì)天鸣枪相威胁,惊慌的人群开始(kāishǐ)骚动。
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,年仅14岁的王璞表现得非常镇定(zhèndìng),痛骂汉奸,并(bìng)高声鼓舞群众牢记《抗日(kàngrì)公约》,誓死不透露八路军消息,与母亲及百余名群众一同被敌人杀害。
为(wèi)纪念王璞,晋察冀边区政府授予他“抗日民族小英雄”的光荣称号(guāngróngchēnghào),并立了纪念碑。
(河北(héběi)日报记者赵泽众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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